负责制定和修订足球规则的国际足联理事会(IFAB)对部分规则进行了修改,新规则将从2016/17赛季起生效。
第11章“越位”有一些较大的调整,具体如下。
【更新要点】
★即使你在本方半场,也可能会被判越位犯规。
★手/臂不是决定越位位置的因素
★越位位置无能为力
★确定球员离场位置
★处理球门内的进攻球员
★典型案例示意图
【新规定及解释】
1)越位位置的判定:
新规则:球员处于越位位置:
① 头部、躯干或脚的任何部分位于对方半场(不包括球场中线)
② 球员头部、躯干或脚的任何部位比球和最后一秒对方球员更靠近对方球门线。
解读:新规则描述为头、身体、脚不能越线,更加精确。
2)越位位置的判定:
新规则:球员手和手臂的位置不作为判断越位位置的依据。 这里的球员的含义包括进攻球员、防守球员和守门员。
解读:对原始规则的完整描述,对应前面的头、躯干和脚。
基于这两点,IFAB认为球员可以分为五个部分:头、躯干、脚、手、手臂。
3)越位犯规时间的判定:
新规则:同队球员踢球或触球时处于越位位置的球员只有在实际比赛中以下列方式参与时才会被判越位犯规。
解读:明确越位位置是在队友触球的瞬间确定的,越位犯规发生在队友触球之后。
4)越位犯规内容的判定:
新规则:“在越位位置触球以获得优势”或“干扰对手”包括:
①从球门柱或横梁弹起的球足球比赛越位是什么意思,或者从对方球员弹起或改变方向的球
②对方球员自觉救球。
解释:处于越位位置的球员不能参与抢篮板或解围足球比赛越位是什么意思,否则将被视为谋取利益或干扰比赛; 也就是说,当球从横梁弹起时,处于越位位置的球员不仅不能触球,也不能影响防守球员。 救援。
5) 确定防守球员离场位置:
新规则:出于越位目的,任何未经裁判许可而出于任何原因离开比赛场地的防守球员应被视为位于自己的球门线或边线上,直到:
①比赛停止;
②防守队将球向中线踢,球在本队禁区外。
解读:原规则中的“无论任何原因”都包含了伤病,如果防守球员因伤倒在底线地上,但仍被认为在场上,这无疑是不公平的。 新规则增加了限制,防守方的解围也被视为阶段性停止。
6) 越位犯规位置的判定:
新规则:越位犯规发生后,裁判员应在犯规发生地点(包括犯规球员所在球队的半场)判给对方间接任意球。
解读:在原来的规则中,越位犯规的位置定义为“越位球员传球瞬间的位置”。 这个位置当然必须在犯规球员的前场。 然而,在裁判实践中,在传球的那一刻,助理裁判已经将一名或多名球员锁定在越位位置。 这个时候,他不能举旗,必须观察这些玩家稍后是否会“参与游戏”。 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助理裁判是否应该根据比赛的发展不断移动呢? 如果没有移动足球比赛越位是什么意思,如果这些球员随后没有参与比赛,助理裁判显然会明显失位。 如果移动,则旗帜的后续位置不再是规则下的犯规位置。
新规则明确规定,越位犯规的位置是越位球员参与比赛的位置。 也就是说,如果越过中线发生“越位追回”,即越位球员跑回本方半场参与比赛,那么后卫将获得前场间接任意球。 这是越位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事件!
7) 处理球门内进攻球员的原则:
新规则:如果进攻球员在球被踢入球门时在球门柱之间的球门内保持不动,则必须判进球有效。 除非球员犯了越位犯规或第十二章所列的犯规,在这种情况下,裁判将判给防守队直接或间接任意球以重新开始比赛。
解读:这个变化比较大。 在原来的规则中,如果进攻球员干扰,他或她将得到黄牌和丢球。 这是一个典型的让人不舒服的案例。 干扰比赛也可能导致丢球。 新规则取消了这一条款,改为防守方只要进攻方犯规就可以踢任意球——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