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足球比赛用球规则 比赛用球是一个球体,其外壳由皮革或其他经认可的材料制成。 其结构中不得使用对运动员有害的材料。 其周长不超过70厘米(28英寸)且不短于68厘米(27英寸); 比赛开始时其重量不超过450克(16盎司)且不少于410克(14盎司)。 三、足球比赛队员人数规则 两队参赛足球比赛赛制,每队队员人数不得超过11人。每队必须有一名守门员。 比赛期间每队可有1-2名替补球员。 如果是友谊赛,可以有5名替补球员。 比赛暂停期间,经裁判员批准,可以用替补球员替换球员。 替补人员只有在被替换后才能上场。 未经裁判员同意,任何球员不得进入或退出比赛。
4.足球比赛时间规则 比赛分为上下两半场足球比赛赛制,每半场45分钟。 例外情况须经裁判员和双方同意,除非双方同意。 所有改变比赛时间的协议(例如由于没有灯光而将每半场缩短至 40 分钟)必须在比赛开始前达成足球比赛赛制,并且必须遵守比赛规则。 中场休息时,中场休息时间不能超过15分钟,比赛规则必须明确规定中场休息时间。 中场休息期间,如有变更,必须征得裁判员同意。